如何看待学前教育新政策

近期更新2025.01.28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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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城镇小区学前教育领域的办学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那么,如何看待学前教育新政策呢?针对相关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做以下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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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要取消私立幼儿园,而是强调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需要规划到位、建设到位、移交到位、使用到位,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普惠性幼儿园应该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达到教育部门规定办园基本标准,二是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三是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这要求政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由于小区配套幼儿园具有天然的地域垄断性,能够满足城镇地区人民就近入园的需求,且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决不能成为资本跑马圈地,因此必须让政府承担责任促进教育公平。

学前教育具有启蒙性,是一个孩子全面发展的基础,需要家长、政府等多方重视。相信以上的说明让大家对于学前教育新政策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若还存在疑问无法处理,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我们将有专业律师给你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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