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法院传票怎么处理

近期更新2025.01.10 浏览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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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审理的,法院是会发出传票的,那么收到异地法院的传票应该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异地法院传票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收到异地法院传票的,应该对传票进行签收,如果不签收传票的,送达人可以留置送达。

异地法院传票怎么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收到异地法院传票的,应该对传票进行签收,如果不签收传票的,送达人可以留置送达。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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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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