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要去公证处吗

近期更新2025.01.23 浏览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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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个人合法财产的,而订立遗嘱的形式有很多,一般是通过书面的方式订立遗嘱的,那么遗嘱继承要不要去公证处公证?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遗嘱继承要去公证处吗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的,是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但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

遗嘱继承要去公证处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的,是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但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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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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