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人委员会主席如何产生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的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
债权人会议主席,负责召开破产企业债权清偿等有关问题,会议议程的制定及会议秩序的维持,并负责对每项会议结束时作会议总结。
因此,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的指定,关于这点需要我们做好详细的了解。在破产清算后,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预先制定的破产财产和处理和分配方案应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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