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自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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