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表(共四页)
2、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未婚者提供父母及申请人家庭成员,已婚者只需提供本人、配偶及子女的复印件)。
3、婚姻证明:单身证明原件、结(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等。
4、学历证书:申请单位审核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字。
5、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6、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原件)。
7、住房情况证明:如在外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寄住他处由单位出具证明(单位盖章)。
8、南京市户籍新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由社区和街道城建部门出具)。
★南京市有住房者(包括已购买期房)不可申请公租房
★以上资料按顺序用A4纸复印或复印件粘贴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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