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怎么办

近期更新2022.12.31 浏览9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其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非相关案件的最终司法决定,若有关方面对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还可采取一些措施。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可以如何做,欢迎阅读。

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怎么办

公安机关不服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华律网

被害人不服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被不起诉人不服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如何做的相关内容,若您阅读后仍有疑问,欢迎登陆华律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姚志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