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指南

近期更新2019.05.04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办理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办理事项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受理条件

要求将我市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往异地的参保人。

办理部门

社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

斗门、金湾办事处;

拱北、南湾办事窗口;

平沙、三灶社保所。

需提交资料

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需转出医疗、失业保险关系的还需提供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医疗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收到联系函后符合条件的,省内9个工作日,跨省15个工作日内办妥转出手续。

注意事项

参保人已停保且无欠费的有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才能办理转出。

相关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

《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综合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