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转移流程

近期更新2025.01.11 浏览4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中山社保转移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中山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携上述所需资料到市社保局关系科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2)关系科收到接续申请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说明不予接收。

(3)关系科收到参保人员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后,即为参保人办理接续手续。

中山社保转移办理条件

1、中山户籍并于我市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员;

2、办理了正式调入我市工作手续并于我市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员;

3、非广东省户籍,男性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并与本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4、目前在中山市就业并参加了中山市失业保险,且转出地为广东省内的;

5、属中山户籍的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综合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