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是什么

近期更新2022.12.25 浏览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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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颁布实施的《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额的规定,外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外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是什么

外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外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是什么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商以人民币投资时,所获得人民币利润由当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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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2]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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