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申报材料
生育: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编码须为18位);
3.生育证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并加盖医院公章。
引、流产: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编码须为18位);
3.未生育者须提供生育证复印件(已生育者不用),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4.医疗费收据原件;
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须提供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计划生育手术
1.单位介绍信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编码须为18位);
3.手术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