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购房办理落户
办理机构哈尔滨市公安局
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端街26号
办理程序外地无公职人员在哈市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购买2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30万元以上;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住宅首付款15万元以上;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首付款30万元以上;抵债、法院判决15万元以上的商品或二手住宅、30万元的商品或二手门市房,均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前科劣迹证明;商品房带黑龙江省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办结时限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由落户人直接到市局户政管理支队办理;户政管理支队复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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