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平台石棉瓦破裂谁担责
在本案中,刘-伟在越到邻居家楼顶平台时不小心踩在房屋天井所遮盖的石棉瓦上,导致石棉瓦破裂并从天井中坠落,最终不幸身亡。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胡星、周文承担45%的责任,并赔偿刘*明夫妇各项损失14.58余万元及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发生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如果雇主未能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或未进行适当的安全培训,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胡星和周文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责任确保其财产不会对他人构成危险。如果他们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警示标志、围栏等,来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他们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此外,如果存在管理疏忽,如未及时修复已知的危险区域,也将增加他们的责任比例。
因此,根据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胡星和周文因未能履行适当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判承担主要责任,并需对刘-伟的家属进行经济和精神上的赔偿。这一判决体现了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公共安全责任的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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