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赡养母亲赠予的房屋能否要回
如果儿子没有履行约定的赡养义务,母亲可以依法要求撤销对儿子的房屋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撤销赠与。具体到这个问题,如果儿子作为受赠人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赡养义务,母亲作为赠与人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撤销权来要求撤销房屋赠与:
法定撤销权:当受赠人严重违反赠与合同的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赠与。
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这种撤销权就不再适用。
穷困抗辩权:如果赠与人因为赠与而陷入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可以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赠与行为通常被认为是依法成立的。但是,如果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母亲仍然可以依据上述撤销权要求撤销赠与。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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