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被宣告死亡提取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部)
提取条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时效:无时间限制。
办理要件:
2、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提取额度:个人帐户内余额本息(注销帐户)。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单位审核—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部)审批—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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