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问:结婚登记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结婚登记的条件是: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自愿结婚;4、双方均无配偶;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问:离婚登记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离婚登记的条件是: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4、双方当事人持有结婚证;5、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6、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631-52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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