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新生儿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就一定不可以上户吗

近期更新2025.01.12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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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超生新生儿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就一定不可以上户吗

小编回答:不能,政策外的新生儿上户是需要提供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凭证的!如果不缴纳相关费用就不可以办理新生儿入户。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而且新生儿也应该在出生一个月内,办理新生儿入户,如果超出限期办理,新生儿超过1个月期限才入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不按规定申报入户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

惠州政策外新生儿缴费具体情况:

罚款缴费

缴费地点:

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缴费时间: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困难

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缴罚款: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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