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江西省贯彻实施细则
3、《南昌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对象:在工作中受伤的人
办理条件: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单位
申办材料
1、《工伤(亡)职工事故情况快报表
2、用人单位及目击人旁证材料
3、医疗材料:含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
4、《工伤事故调查认定书
5、《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审批表《工亡认定书
6、医疗发票、医疗费用清单
7、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1、事故单位快报
2、工伤业务科实地调查
3、医院探望
4、医疗终结后进行工伤鉴定
5、待遇审批
6、申报者享待遇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办机构:工伤保险科
地点:南昌市子固路10号三楼工伤保险科
邮编:330008
联系方式:工伤业务科电话(0791—86631724)
监督电话:局监察室(0791—83986839)、处办公室(0791—866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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