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规则

近期更新2019.06.15 浏览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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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规则

办事规程

服务项目名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服务对象:市属及市属以上单位

所需资料: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单位介绍信、营业税缴纳凭证

办理程序:无

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川价费(2004)171号文,住宅按每件收费100元、非住宅收取租金总额的1%

承办部门:成都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租赁科

窗口电话:86279103

承办部门:成都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租赁科

服务地点和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房产政务中心二楼35—38号租赁窗口

窗口电话:86279103

办理机构:成都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租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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