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撤诉必须本人吗

近期更新2025.01.19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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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出现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的事实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监督大队就会立案,那么劳动监察撤诉一定要本人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劳动监察撤诉必须本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到劳动监督部门投诉后,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已经立案的是不能撤诉的,只能由劳动监察部门自行决定是否撤诉。

劳动监察撤诉必须本人吗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三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也应当撤销立案。

第三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到劳动监督部门投诉后,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已经立案的是不能撤诉的,只能由劳动监察部门自行决定是否撤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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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
[2]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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