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驾照损毁换证有关规定

近期更新2025.01.11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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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有关规定:

1、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车辆管理所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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