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侵权行为
垃圾短信是指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请求而发送的商业性或营销性信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即给当事人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是违法的,否则即侵犯了当事人合法的民事权利。具体来说,如果行为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请求而发送垃圾短信,且该行为造成了接收者的损害,那么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如果行为人发送的垃圾短信具有骚扰、欺诈或恐吓的性质,那么该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因此,我们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避免发送垃圾短信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