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
受理、初审:
1、检查参保人员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正确,相应待遇享受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资料不符合要求,告知申请人补全资料;
3、根据医疗费用清单进行审核,填写《无锡市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4、将医疗费用明细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5、打印《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
复核:
1、对初审的资料进行复核;
2、符合报销规定的,在报销单上签字;
3、负责对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审核:医疗费用5000元---10000元以内的(崇安、锡山、惠山5000---30000元),办事处医保负责人审核。
复审:医疗费用10000元(崇安、锡山、惠山30000元)以上的,监察室工作人员复审。
核准:医疗费用30000元以上的,中心分管副主任、主任根据监察室复审意见签字核准。
办理:
1、将审核过的《无锡市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并打印《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三联);
2、将《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交给财务部门。
结付:财务人员凭《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将报销金额计入参保人员银行帐户或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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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市医院做无痛人流后一月余,因大出血急诊转入院治疗,原因是人流术后残留造成,在医院做宫腔镜手术清除后出院,后一月去医院复查还有残留,又要求住院治疗,医生说宫腔镜等离子电切,在此治疗住院所有的费用因为人流术后遗留问题不报销一分钱,我想咨询一下人流术后造成的几次入院治疗能追究医院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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