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法定产假天数

近期更新2019.06.28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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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法定产假天数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假。剖腹产、[1]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晚育假增加15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女职工产假产前假产后假怎么算

根据规定,女职工的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产假超过期限怎么算

值得注意的是:若女职工实际应享受的产假超过90天的,产前假应扣除15天,剩余的天数属于产后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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