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条件:
持证人员如有遗失从业资格证书,应回证书的签发机关办理。
二、提交资料:
(一)在指定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当天报纸整版;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相2张同底小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B);
三、办理程序:
(一)在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二)申请人可登陆www.fscz.gov.cn自行下载,或直接到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2、223号窗口领取并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三)由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签发机关核实后进行补发。
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时限: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
(二)联系电话:833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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