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生证明补办条件
1.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丧失;
2.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本市辖区内出生并已签发过《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
注意: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如需出生证明,以“出生公证书”为有效文件,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出具《新生儿出生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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