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是基于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的背景下进行的。自2011年起,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实施了一系列调控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住房限购措施的严格执行。此外,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并实施了相关的调控政策措施,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以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这些努力,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这表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通过具体政策措施来实现市场调控目标的决心和效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是在长期努力和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对未来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进一步指导和要求。这一过程体现了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以及通过综合施策来实现市场调控目标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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