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劳动用工备案表、《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并持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装订;
5、近期职工签字的工资表。
备注:《社会保险登记表、《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参保单位人员减少表、《用工备案登记表可登陆“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也可到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申报登记科领取。用人单位填报所有资料必须使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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