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烟台以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当年月缴费基数
2.新成立企业无上年度工资应以职工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
3.如果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最高基数的部分,不计入缴费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府后路2号
电话:0535-6246942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华茂街30号
电话:0535-6012333
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华街699号
电话:(0535)431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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