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申请限价房常见问题(网友经验)

近期更新2019.07.17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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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青岛申请限价房常见问题(网友经验)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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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的情况这样:我毕业,4月底跟公司签的合同,5月开始发的工资,那么我的收入证明去学校开一个,再去单位开一个,中间可能会有一个月就是4月份的空缺,这种情况怎么办另外,我的户口在外地,户口也是5月份落在人才市场的,这样开住房证明的话是不是也存在上面同样的问题啊那该怎么办理

A:如果你有单位,你的工作单位给你开收入证明就可以了,不需要在学校里开收入证明了。单位也要给你开住房证明。同时外地户口的,还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住房证明,这和人才市场没有关系。当然最好咨询一下你老公所在的街道社保部门

Q:请问,青岛限价房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我的情况够了申请条件,怎样递交申请谢谢

A: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n172/n2173709/index.html

官方网站,安全可靠,可以向他咨询!

最好留电话,以便对方与你联系。

Q:青岛地区怎样才能申请限价房

A:最好是35岁以上,比较可靠!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第二十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销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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