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商丘居民;
二、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下载申请表格并用A4纸正反打印)
2、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
三、办证时限:
首次申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已持有《通行证,仅办理赴台团队旅游签注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四、办证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费30元,个人旅游签注20元。
五、办证地点:商丘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0-3219986
七、其他注意事项:
须本人亲自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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