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不少于总购房款30%的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6、提取配偶及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
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银行设立的专用监管账户。
申请提取次数:
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办理场所:
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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