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屈某结婚三年,婚后屈某就经常打骂我,经医院确诊屈某患有精神病,经多方治疗未见好转,我便将屈某送回其父母家,自此开始分居生活。去年10月,屈某的父亲想代屈某起诉离婚,请问屈某的父亲是否有权代理精神病人提出离婚诉讼?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据此,屈某现患有精神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作为其妻子将其送回父母家未尽监护人的职责,屈某的父亲可以要求变更监护关系,作为新的监护人。所以屈某的父亲可以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依法为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会受理。来源:华律网
之前外婆生病爸爸去世,我是建档立卡户。去年外婆去世,后外公跑了没管过我们,妈妈是独生女,我和哥哥都在读书,爷爷奶奶在四川农村没有收入,一个叔叔跟家里也关系不好。之前学校和村里的补助金我都给了后外公帮外婆治病。去年我要回了学校给的补助卡。乡下的补助金我一直都不知情,我不知道有多少钱,以为只有外婆有。现在后外公经常找我要身份证,亲戚都说他把我的钱拿走了。今年我妈妈刚把银行的钱还完,马上还医院的钱。疫情严重,生意好妈妈工资最高有一万。哥哥在上大学,我在上高中,家里没房,我们算脱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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