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合同保证怎么区别

近期更新2022.12.06 浏览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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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合同保证有什么区别呢?以下是华律网小编的具体介绍。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合同保证怎么区别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由此可知,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合同保证的区别主要有:

(1) 保证是第人与债权人的约定,而第三人代为履行则由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至于,第三人是否同意不属构成要件,当然第三人一般是同意代替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不然的话,债务人也不会与债权人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债务,因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的当事人不能约定由第三人承担义务。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合同保证怎么区别

(2)保证中的第三人产生为履行的效力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发生的,而第三人代为履行则相反,约定了由第三人先行履行,债权人也应先请求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

(3)合同保证人在主债务未履行时,承担代为履行的责任,具有诉讼与强制执行力,而第三人代为履行则不负义务,法律后果由债务人承担。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合同保证怎么区别的回答,想了解更多,欢迎来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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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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