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前台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交由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财务章及领导印鉴。
2、收件后,工作人员初审材料,录入支取申请资料,即时办理。
3、初审通过后,由资金归集科科长(旗县管理部主任)审核。
4、审核通过后,由管理中心分管领导审定通过。
5、前台工作人员办理支取手续,打印《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单,即时办理。
6、会计核算科拨付资金(银行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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