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旧伤复发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材料

近期更新2025.01.13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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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提出旧伤复发的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原件(无固定格式,自行书写)一式一份;

2、医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证明需要治疗的部位属于旧伤复发)一式一份;

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5、诊疗病历复印件一式一份;

6、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检查结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8、与病情相关的X光片、CT及MR片等有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9、此前已审批的医疗期结论书,须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如已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须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

办理流程

1、职工或所在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按申请材料项的规定提交材料;

2、收件人对材料进行初审;(即时)

3、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召集劳鉴委成员开会,集体讨论,确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受理之日起20日内)

4、整理、打印文书;(受理之日起35日内)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审批、出文书;(受理之日起45日内)

6、收到通知后,到提交书面材料的办理窗口领取结论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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