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即户籍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申报丢失补领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经省公安厅二代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
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补领新证的,需交纳工本费40元;遗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
申请人在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60日后,凭《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
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上述户口登记机关。
【注: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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