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者:
本人和私人屋主租用民用仓库有5年合约,现用4年,尚有1年才到合同期满。现屋主要求收回仓库使用,由于我们是私人签注合同,有无法律效力,请问我如何追讨他的违约金。
上饶律师为您解答:
1、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双方自愿的就有法律效力。
2、屋主要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收回仓库的话,你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赔偿条款的话,你可以按照你实际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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