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更新
一、更新时间
市社保中心于每年4月1日零点,对3月底前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持有《社会保险卡的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和退休人员进行个人账户更新。
二、更新内容
1.按参保人员上一结算年度内实际缴费、到账情况和账户金额使用情况,以及年龄、人员属性(在职、退休)等变动情况,对预先记入的个人账户金额进行清算、结转并计息;
2.对在规定时间内由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申报并到账的各类追加、增记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包括单位追加、改制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留存金额分摊记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人员增记、转制科研机构退休人员追加、高层次人才增记等)予以增记;
3.按规定的比例或金额预先划入本结算年度(当年4月至次年3月)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
三、更新方式
从4月1日零点起,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险卡到市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诊挂号或结算费用时,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自动更新。
四、对账单的发放
市社保中心完成个人账户年度更新后,于每年4-5月份向所有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寄送《苏州市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其中:
1.单位职工及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其对账单寄送到所在单位。
2.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中,居住在沧浪、平江、金阊、高新、工业园区的,寄送到所在社区;居住在上述区域以外的,寄送到本人住址。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对账单直接寄送到本人住址。
4.“协保”人员由本人到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领取对账单。
五、查询方式
1.拨打16822666声讯电话;
2.登陆苏州社保中心网站(www.szsbzx.net.cn);
3.到各街道、社区社保工作机构通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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