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扬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2.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
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
单位集体办理的,必须由申领人亲自确认《扬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个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亲属代理的,须持申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自主选定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
温馨提示:
初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因丢失、损坏或个人原因更换发卡银行而需补换卡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张。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