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采用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的,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各自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服务电话报案。
(二)将车就近移至交通事故简易处理中心。各地交警大队可根据辖区实际,会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交通事故简易处理中心具体场所,并及时向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报备,同时向社会公布具体场所。当事人应在撤离现场后的2小时内到达交通事故简易处理中心确定车辆损失,无正当理由在2小时内未到指定地点接受定损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三)各方当事人到达交通事故简易处理中心后,由保险公司驻点值班人员进行事故损失确认,办理理赔手续。确需交警部门提供协助的,由交警部门驻点值班人员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勘查、认定。
经现场初步评估,肇事车辆损失在一万元以内的,经交通事故简易处理中心值班民警和保险公司评估人员确认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保险公司应按合同规定办理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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