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不动产首次登记材料清单(自建房)

近期更新2025.01.12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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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自建房):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等;港澳同胞为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外籍人为护照或者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提交)(原件);

7.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点成果表以及房屋平面图(原件);

8.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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