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自建房):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共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等;港澳同胞为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外籍人为护照或者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提交)(原件);
7.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界址点成果表以及房屋平面图(原件);
8.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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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想打井作为集体灌溉,审批手续费用需要15万元合理吗?旧井已无法出水,严重影响村民农业灌溉,如何在合法的情况下打井?私人井拥有者恶意阻挠村里打井,抬高水价或不让本村人使用,应该找那个部门调解呢?关于村里打集体井,乡里相关部门以及县里水利局应该做什么或提供哪些建议、帮助?对于互相推脱,不作为的领导应该怎么办?希望可以得到具体有效的解答,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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