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后办理现场结算报销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近期更新2025.01.03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参保人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后办理现场结算报销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参保人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后办理现场结算报销手续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产前检查现场结算报销需要提供的资料有:①“东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第二联;②检查或化验申请单;③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④门诊病历等。

生育现场结算报销需要提供的资料有:①出院诊断证明书;②《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书第二联;③《东莞市社会保险住院情况核实及自费项目签字单第二联;④出院通知书;⑤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