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的失业保险条例

近期更新2019.09.12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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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失业保险条例说明

条例名称:惠州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发文字号:惠府办〔2004〕30号

生效时间:1日

设立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细则简介

统筹范围:惠州市各区各县、区

统筹办法:管辖县、区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基金征缴:失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按《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待遇:由惠州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惠州当年最低工资80%。

缴费记录:根据《关于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相关要求,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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