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缴条件
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1、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
2、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补缴材料
个人材料:
《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补缴通知书(由社保部门出具)
企业单位材料:
《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交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材料:
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工资明细表(补交期间)、《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补缴流程
提交申请—社保处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补缴
单位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
1、之前的前补(首次参保之前的补缴),需先填写申请,由社保处认定后方可补缴
2、1日后的前补以及中断缴费的补缴,需提供情况说明、劳动合同与工资表(首次补缴之月的工资表及历年年末工资表),填写《缴费基数申报表,历年按社平工资,当年按本人实际工资进行补缴,核定单需由单位经办人签字
3、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补缴之前的需至社保中心进行核定后至建-行缴纳;补缴之后的,直接凭个人编号至建-行缴纳。
注:医疗保险补缴期间不享受统筹待遇。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