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户口迁入人《居民户口簿
(2)户口迁入人《居民身份证
(3)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
(4)正连职或者军长以上任命书
(5)军人工作证
(6)《结婚证
(7)选择新立户口的,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8)选择投靠他人的,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注意事项:
合法稳定住所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办理时限:受理后12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泉州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
地址:鲤城区锦美街76号
电话:05952247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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