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登记申请费10元/件、登记费90元/件、公告费按实收取。
收费依据:民政部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登记收费标准的通知>(厅办函[1996]176号);扬州市物价局1994年5月30日批文。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