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哪些情况不适合用快处快赔处理

近期更新2025.01.12 浏览2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哈尔滨哪些情况不适合用快处快赔处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温馨提示】

快处快赔交通事故双方责任认定

01自行协商责任

各方车辆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或是损失超过2000元但双方均有商业保险的,且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达成一致,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由“中心”服务大厅事故确认窗口工作人员打印《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公安机关免于行政处罚,之后到中心保险理赔窗口办理理赔。

各方车辆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或是损失超过2000元但双方均有商业保险的,如果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表述不一致,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的,由“中心”服务大厅事故确认窗口工作人员提交相关事故信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描述及现场照片至系统后,由“中心”驻站民警利用远程定责系统进行责任划分,再由大厅工作人员打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之后到中心保险理赔窗口办理理赔。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字的,交通警察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予以记录,告知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