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省户籍人员办理赴台证件须知

近期更新2025.02.01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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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我省户籍人员办理赴台证件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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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请对象

(一)年满60周岁(含)以上,且在赵县(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赵县居(暂)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赴台签注;

(二)在赵县(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居(暂)住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同类签注;

二、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照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二)提交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申请人未办理的可不提交)。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领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提交符合办理证件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或照片电子版(受理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的可不提供);

(四)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原件;(五)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的,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换发证件的还需提交原持有证件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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