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人员境外所生的子女,在武汉(国内)上户口的程序:
武汉市户籍人员在国外及港澳台所生子女,自愿取得中国国籍。
所需的材料有: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国外出生的医学证明(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市局出入经管理处认定)
3、父母户口簿、、,迁入地户口簿。
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
(1)由小孩家长提出书面申请,
(2)征用土地“农转非”申报材料由派出所受理,其它由分局户政窗口受理申报材料;
(3)分局实行审批;
(4)申办人员凭《批准入户通知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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